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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深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阶段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深经普办字〔2008〕6号

2008-07-22 11:19:06

来源: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安区经普办,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08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的重大社会动员。搞好这次普查,对进一步掌握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订全市发展规划、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都具有重大意义。这次经济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探索搞好普查的方法和经验,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经普办决定7-8月在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清湖社区居委会进行市级经济普查试点。为配合普查试点,搞好试点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省有关要求,制定了试点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现将《深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宣传工作方案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张群,电话:82107343)

 

 

 

附件
  深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宣传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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